近期,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委政府督查室、扶贫、发改、农业、林业、审计等20个单位、系统,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以来在日常工作、业务监管、专项检查、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,发现和收到涉及扶贫领域未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、大排查。
排查的内容主要有反映涉嫌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、危房改造、救灾救济、易地搬迁、扶贫贷款、贫困地区涉农补贴(即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惠农补贴等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)等各项资金方面的违纪问题,以及涉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、吃拿卡要等问题;反映强占掠夺、贪污挪用粮食直补、农作物良种补贴、农资综合直补、农机购置补贴、畜牧良种补贴、退耕还林(草)补助、农村合作医疗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惠农领域违纪问题;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不公、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基层党员干部欺压群众等问题;其他涉及本系统、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反映线索等。
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脱贫攻坚发现问题线索移送长效机制,从2017年9月起,实行线索移送“零报告”制,每月25日前,将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经责任领导签字后,填报州、县(市)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,并且要做到及时移送、应报尽报,不得瞒报漏报,故意隐瞒不报的,一经发现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据悉,十八大以来,全州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8件,处理310人。其中: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7件,处理119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,问责49人。(陈剑明)